12月21日,商务部、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新版目录中,“限制出口部分”对激光雷达系统“控制要点”进行了调整。简单来说,就是调整之后民用车载激光雷达出口将不会受到限制。 本次新版《目录》,对限制出口的激光雷达系统技术参数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指出未来被限制出口的激光雷达系统主要是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激光探测及测距系统技术:脉冲峰值功率(peak power)>30kW、脉冲宽度(pulse width)<1ns、探测距离(detection range)>2km、角准度(angularaccuracy)<40μrad、角分辨率(angularresolution)<20μrad、测距精度(rangingaccuracy)<2mm。目前市场上所有面向智能驾驶和自动驾驶汽车的车载激光雷达产品,均不符合目录中所列的任一受限产品参数,比如探测距离>2km、测距精度<2mm,因此不在此修订目录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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