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搜狐汽车·E电园 日前,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公用充电桩,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 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 70kW;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km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