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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做好“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至关重要,同时也要规划好产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为此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建议。 第一、围绕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完善相关政策 一、全面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各项保障措施。根据《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实现规划目标的各项保障措施,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将各项保障措施纳入正在组织制定的《“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确保2025年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二、完善突破汽车及零部件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六项汽车相关目录,以及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十九)汽车制造业(序号262至269)与汽车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目录,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国内重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在财税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围绕继续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制定相关政策 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以来,促进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较快发展。“十四五”期间,应在继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兼顾传统能源节能汽车的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正在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明确未来十五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与政策支撑,引导企业坚定布局与研发低能耗、低排放汽车产品,促进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但是,在第一个五年期内,应重点兼顾传统能源节能汽车的发展。因为《中国制造2025》第六大重点领域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重点领域提出在国家层面形成节能汽车自主创新发展规划。自2020年7月1日起,轻型车实施更为严格的颗粒物数量(PN)限值要求,全国范围实施国六标准a阶段要求。对达标车型应给予政策支持,以充分发挥税收在长期引导绿色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中的作用。因此,建议对消费者购置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车和重型车施行购置税优惠政策。 第三、建议继续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新能源汽车面向乡镇推广具有一定优势,主要表现在:乡镇电价便宜,使用电动汽车成本优势明显;乡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行驶里程顾虑少;乡镇在停车充电方面更加方便;新能源汽车替代低速电动车的市场潜力较大。目前新能源车下乡的优惠方式主要是企业让利销售,通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除了让消费者享受到购车优惠之外,还将面向农村、乡镇地区扩大新能源汽车影响,优化升级交通工具,从而带动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为此,“十四五”期间,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继续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同时实施淘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的“以旧换新”政策,国家和地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第四、完善促进智能汽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2020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战略提出六大任务。六大任务均涉及相关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六大主要任务涉及的财税金融政策和法规标准,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标准。例如,制定突破关键基础技术研发投入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军用技术的民用转化支持政策,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智能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管理办法等。 二、建议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开展城市级智能汽车大规模、综合性应用试点工作,在重点城市封闭区域探索开展智能汽车出行服务的支持政策等。(来源:乘联会) |




